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举办全省省属高校校级领导人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陕高教组〔2018〕40号
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和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省属高校校级领导人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属本科高校校级领导人员(已参加省委组织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除外)。省属高职院校校级领导人员;民办高校党委书记、董事长(理事长);省委高教工委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
1. 培训时间:2018年4月16日-20日
2. 报到时间:4月15日14:00-18:00
第二期:
1. 培训时间:2018年4月23日-27日
2. 报到时间:4月22日14:00-18:00
三、培训地点
陕西教育干部培训西安石油大学基地(西安石油大学明德校区)
报到地点:西安石油大学明德校区培训楼北楼一层大厅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围绕“高教强省”的建设目标,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加快“双一流”和“四个一流”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要求上来,为落实“五新战略”,推动“追赶超越”目标实现作贡献。
研讨班将采取专题报告、分组讨论、经验交流等形式开展。
五、具体要求
1. 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当前工作,平均分配两期参训学员。请于4月9日前将培训人员报名回执发送邮件至1003186252@qq.com,并通过培训报名系统(陕西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网站:www.shanxiedu.com.cn)进行培训报名。培训报名系统相关情况见《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全省高校干部培训信息化的通知》(陕高教组办〔2018〕8号)。
2.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参训人员所在高校党委向省委高教工委书面请假。
3. 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委高教工委统一支付。
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联系人:姚 鑫
联系电话:029-85582593 13891901143
陕西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报名联系人:张晓瑾
联系电话:029-88382144(兼传真) 13991931518
附件: